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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须按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政务信息,应确保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的方式代替政府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二)规范发文主体和文号编制。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委、政府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规定,局机关各科室从2022年1月1日起发文编市人社发或市人社办发,发函编市人社函或市人社办函,不再单独编号发文。(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三)抓好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一是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文件起草科室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进行前期保密审查,随公文一并报批;拟定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办公室备案。二是主动公开文件要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行,文件印发一周内通过门户网站、晋中人社12333公众号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四)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起草科室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不可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对于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一是局办公室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由起草科室或现业务承办科室重新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做好风险控制,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并建立依申请公开台账。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要充分运用便民答复、直接沟通等手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对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要及时进行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各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解读工作由起草部门负责,政策解读方案在行文征求意见汇总环节要同步报送。二是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鼓励采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和传播力。解读量不得少于90%。拓宽解读发布渠道。特别是要针对市场主体倍增、农民工工资支付、疫情防控、稳岗就业、减税降费、社会保险等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以公众关注作为切入点做好政策集成和“政策问答库”,提供政策打包、精准推送、一站式答疑等服务。(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七)行政事项规范公开。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0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核后于11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在网站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各类告知、承诺、服务清单,以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并逐项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具体条款。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主动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或特殊执法岗位证件,主动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责任单位:局法规科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八)个人信息严格保护。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采集个人信息的,要在网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曝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得曝光敏感个人信息。属法定公开事项或依法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做去标识化处理(包括私家车牌号)。(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九)提升服务体验。在业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所需资料、受理窗口等公开基础上,统一施行“排号公示制度”,完善公开预约、公开排号、公开叫号等办理流程,切实杜绝乱插队等问题,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

(十)优化网络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总门户”“总入口”地位。市政府要求在网站公开的信息,必须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从严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逐条层层审核把关,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最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清廉机关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立足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分工,通过制定台账、定期调度、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各项政务公开任务实时“回头看”,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