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事宜的通知
市人社医疗字﹝2017﹞22号
各县(区、市)医保中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做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国家试点工作,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7〕3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需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HIS管理系统与市社保信息系统之间的接口进行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通知中所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接口改造标准基本内容及具体要求请自行下载,下载登录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zqwJPTVFixAdhwxq_z4oTA
二、 时间安排
改造工作自下文之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7年6月18日前,完成全市中心端系统改造和政策参数的调整,保证后续相关工作按时开展。
2、2017年6月25日前,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接口改造和测试工作,并报回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接口改造联调测试情况表(见附件)。
3、2017年6月30日前,经市信息中心、市医保中心、浙大网新对HIS系统接口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后,市县两级医保经机构与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4、2017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组织和责任
1、接口改造工作由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市局信息中心协助实施,浙大网新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持。
2、县(区、市)医保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做好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医保服务的连续和新服务项目的落实。
3、接口改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测试服务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市医保中心: 冯 玮 电话:3075551
市信息中心: 乔维东 电话:3075711
浙大网新: 郭阳烨 电话:3075505
晋中市医疗保险中心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信息中心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