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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要求,现将2017年晋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

地点:市委市政府大楼1楼128房间(晋中市榆次区新华街19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应由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7、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8、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晋中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并提交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声明。

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0354-2638497。

附件1:晋中市民政局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目人员审核表

    晋中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2:资格复审名单-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