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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递补(第二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因部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放弃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现将第二次递补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8日8:00——12:00

2、地点: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7室(中都北路112 滨河味道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报到证(或原件存放教育部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354-3120218

 

附件: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名单


 

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