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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政策解读

为了帮助企业在困难时期渡过难关、恢复生产,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项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18号,落实好疫情期间企业稳岗返还和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这份通知跟以往的稳岗返还政策有什么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一是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加大对中小微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二是政策享受条件放宽进一步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三是稳岗返还审核流程更优化。通过提取企业名单,企业承诺备案,推行网上申领畅通稳岗返还申领渠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政策落地。

四是应急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时限延长。对符合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条件的企业应急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是疫情防控期间特殊行业重点关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旅游四类服务企业优先给予审核拨付。被省政府、市政府列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企业直接拨付。

项政策的享受对象是不裁员、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政策目的是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申领的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