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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具体包括:(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外国人、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本省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劳动者在何处何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1)有本地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本地户籍的劳动者,在常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委托街道、乡镇负责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机构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