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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一、问、发生工伤的哪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到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问、发生工伤的哪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问、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答、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认定工伤决定书;(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四)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