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次认定石岩等28人职称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直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1991]11号、晋人社厅发〔2021〕28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石岩等28人系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初次认定职称条件,经单位考核合格,同意确认相应职称。
附件:石岩等28人职称名单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