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经审核,同意你院制定的《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请按照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550号)要求和国家、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等相关精神,现就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2年度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管理,由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二)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
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三)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类用人岗位选才用才需要,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三、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院从事医、药、护、技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5.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6.申报年度内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审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参照《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确定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的专业,原则上须与现从事专业和现有职称专业相一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副高级职称
(1)副主任医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治医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治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2)副主任护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护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护师满7年(即2015年底前取得主管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3)副主任药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药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药师满7年(即2015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4)副主任技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主管技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主管技师职称且聘任的);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任主管技师满7年(即2015年底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2.正高级职称
(1)主任医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医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且聘任的)。
(2)主任护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护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副主任护师职称且聘任的)。
(3)主任药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药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副主任药师职称且聘任的)。
(4)主任技师
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副主任技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取得副主任技师职称且聘任的)。
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护理等明显相关专业的学历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学历对待。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所列职业资格对应卫生系列职称,符合条件的,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5次,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或未定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服务基层条件
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职称。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等的执业医师(任现职期间)援派工作经历可视为服务基层工作经历。
(五)专业考试条件
我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实行综合评审的方式。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须参加2021或2022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评审,申报评审专业须与考试专业一致。
1.凡符合“学历和资历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2.我院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有效期3年。
(六)专业能力条件
1.副主任医师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附件2)。
公共卫生类别: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2.副主任护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3.副主任药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副主任技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5.主任医师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附件2)。
公共卫生类别: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6.主任护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护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7.主任药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8.主任技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技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七)工作量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任现职期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附件3-6)。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申报评审专业所完成的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服务基层工作期间所完成的工作量可累计计算。
临床、口腔、中医医师将门诊工作量、出院人数、手术/操作人次、参与诊疗患者人数、签发检查报告份数等指标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公卫医师将参与各类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撰写的调查报告、监测报告、应急预案与风险评估报告、公共卫生工作或项目总结(数据分析)、技术指导报告、质量评估报告、调研(督导)报告的数量及制定的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数量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将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时间及各类护理记录条数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将药学专业工作时间及药学专业工作项目数量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医学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将专业工作时间及技术项目操作数量、签发报告数量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八)业绩成果条件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是对本人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取得的荣誉、获得的奖项等进行综述,要反映本人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1-3项。
1.副主任医(护、药、技)师
(1)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多学科诊疗报告、会诊案例、疫病中医防治报告、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合理用药分析报告、个体化用药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技术指导方案等。
(2)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名)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省级及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从2023年起,申报副主任医(护、药、技)师须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等国内主要核心期刊遴选体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收录的(IF≥2)文章,非排名第一的共同作者、通讯作者不能作为参评的有效论文。
(4)作为主要作者(主编、副主编)出版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5)作为主要骨干(前3名)完成本专业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7)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科普文章。
(8)参与研究并形成省级及以上的行业标准、卫生标准、技术规范、诊疗指南、技术及应用指南。
(9)本人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研究生、进修生等的人才培养报告,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和所获业绩成果。
2.主任医(护、药、技)师
(1)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多学科诊疗报告、会诊案例、疫病中医防治报告、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合理用药分析报告、个体化用药案例、新技术应用案例、技术指导方案等。
(2)作为第一发明人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省级及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从2023年起,申报主任医(护、药、技)师须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等国内主要核心期刊遴选体系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收录的(IF≥2)文章,非排名第一的共同作者、通讯作者不能作为参评的有效论文。
(4)作为主要作者(主编、副主编)出版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前3名)完成本专业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1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7)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科普文章。
(8)参与研究并形成省级及以上的行业标准、卫生标准、技术规范、诊疗指南、技术及应用指南。
(9)本人通过带教本专业领域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研究生、进修生等的人才培养报告,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和所获业绩成果。
(九)病案条件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附件3)中“有病房”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主治或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5份。
(十)评审答辩要求
评审答辩严格按照《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社会、业内认可的原则,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答辩淘汰率不得低于10%。
(十一)其他政策
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下,可参照相关政策执行。提前晋升人员工作量应符合相应申报专业按实际聘任年限折算的工作量要求。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申报人员所在科室成立以支部书记、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科室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职能部门审核。
医务、护理、科教、纪检、行风、医患、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材料审核。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方可提交高评委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各科室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及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科室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科室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收审报送工作。
材料收审、现场答辩安排、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1.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3.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4.护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5.药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6.技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附件1
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33 | 麻醉学 |
002 | 呼吸内科 | 034 | 病理学 |
003 | 消化内科 | 035 | 放射医学 |
004 | 肾内科 | 036 | 核医学 |
005 | 神经内科 | 037 | 超声医学 |
006 | 内分泌 | 038 | 康复医学 |
007 | 血液病 | 0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008 | 传染病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09 | 风湿病 | 0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011 | 普通外科 | 0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012 | 骨外科 | 0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013 | 胸心外科 | 044 | 临床营养 |
014 | 神经外科 | 045 | 医院药学 |
015 | 泌尿外科 | 046 | 临床药学 |
016 | 烧伤外科 | 047 | 护理学 |
017 | 整形外科 | 048 | 内科护理 |
018 | 小儿外科 | 049 | 外科护理 |
019 | 妇产科 | 050 | 妇产科护理 |
020 | 小儿内科 | 051 | 儿科护理 |
021 | 口腔医学 | 052 | 病理学技术 |
022 | 口腔内科 | 053 | 放射医学技术 |
023 | 口腔颌面外科 | 054 | 超声医学技术 |
024 | 口腔修复 | 055 | 核医学技术 |
025 | 口腔正畸 | 0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26 | 眼科 | 0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0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0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028 | 皮肤与性病 | 0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029 | 肿瘤内科 | 0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030 | 肿瘤外科 | 0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0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063 | 普通内科 |
032 | 急诊医学 | 064 | 结核病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65 | 老年医学 | 0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066 | 职业病 | 092 | 卫生毒理 |
067 | 计划生育 | 093 | 妇女保健 |
068 | 精神病 | 094 | 儿童保健 |
069 | 全科医学 | 0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096 | 理化检验技术 |
071 | 中医内科 | 0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072 | 中医外科 | 098 | 病案信息技术 |
073 | 中医妇科 | 099 | 口腔医学技术 |
074 | 中医儿科 | 103 | 地方病控制 |
075 | 中医眼科 | 108 | 消毒技术 |
076 | 中医骨伤科 | 109 | 输血技术 |
077 | 针灸科 | 110 | 药物分析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111 | 心电图技术 |
079 | 中医皮肤科 | 112 | 脑电图技术 |
080 | 中医肛肠科 | 113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081 | 推拿科 | 114 | 中医肿瘤学 |
082 | 中药学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083 | 职业卫生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084 | 环境卫生 | 117 | 中西医结合妇科 |
0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118 | 中西医结合儿科 |
0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119 | 介入治疗 |
087 | 放射卫生 | 120 | 重症医学 |
0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121 | 中医护理 |
0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125 | 疼痛学 |
090 | 寄生虫病控制 |
附件2
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病种范围和例数 | 基本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基本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基本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基本病种数/本专业基本病种总数×100% |
基本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基本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基本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
疑难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覆盖的疑难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疑难病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盖疑难病种数/本专业疑难病种总数×100% | ||
疑难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种出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疑难病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技术 能力 | 出院患者手术难度和例数 | 基本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基本手术种类数/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总数×100% |
基本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
疑难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疑难手术(含操作)种类数的比重。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疑难手术种类数/本专业疑难手术种类总数×100% | ||
疑难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技术 能力 | 中医治疗情况 | 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本专业出院患者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的本专业出院患者数量/本专业出院患者总数×100% |
中药饮片处方比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占所有处方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数/所有处方总数×100% | ||
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数量。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数量 | ||
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数量/中医药物和非药物疗法总数×100% | ||
中医药治疗疗效 | 考核期内医师用中医药方法治疗本专业疾病疗效。 | 同行评议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质量 安全 | 并发症 发生率 | 出院患者并发症 发生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占同期医师诊治的出院人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而发生并发症的人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所有出院人数×100% |
资源 利用 | 平均 住院日 | 平均住院日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时间。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患者 管理 | 次均费用 | 住院患者次均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总住院费用/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人数 |
备注:
1.某专业基本病种、疑难病种、基本手术、疑难手术由专家共识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
2.手术人次计算:患者在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在1次手术中涉及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次统计。
3.中药饮片处方比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两个指标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使用,视具体情况确定。
附件3-1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临床、中医、口腔)
专业 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医师 | 晋升 主任医师 | 临床专业 | |
临床 | 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 (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普通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血液病学、内分泌学、风湿病学、肾内科学、传染病学、神经内科学、肿瘤内科学、小儿内科学、职业病学、结核病学、皮肤与性病学、精神病学、康复医学、疼痛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1000 | 1000 | |||
门诊工作量 (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皮肤与性病学、精神病学、康复医学、疼痛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 | ||
手术/操作人次 | 人次 | 内镜 5000; 支气管镜200 | 内镜 5000 | 消化内科学、呼吸内科学 | ||
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 (有病房) | 单元 | 400 | 500 | 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喉(头颈外科)、眼科学、肿瘤外科学、计划生育学等 | |
300 | 400 | 胸心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烧伤外科学、整形外科学 |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胸心外科学(心外)、神经外科学、烧伤外科学 | ||
1500 | 2000 | 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 | ||||
600 | 1000 | 胸心外科学(胸外)、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耳鼻喉(头颈外科)、肿瘤外科学 |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 | 人次 | 800 | 1000 | 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眼科学、整形外科学、计划生育学 | ||
400 | 500 | 胸心外科学(胸外),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耳鼻喉(头颈外科)、肿瘤外科学、妇产科学 | ||||
200 | 300 | 胸心外科学(心外)、神经外科学、烧伤外科学 | ||||
专业 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 副主任医师 | 晋升 主任医师 | 临床专业 | |
临床 | 其他临床 专业 | 参与诊疗患者人数 | 人次 | 1500 | 1000 | 临床营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疼痛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学、放射肿瘤治疗学、介入治疗学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份 | 7500 | 5000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
份 | 5000 | 5000 | 放射医学、超声医学 | |||
份 | 4000 | 4000 | 病理学 | |||
份 | 2500 | 3000 | 核医学 | |||
中医 | 非手术为主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手术专业和非手术专业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600 | 900 |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
手术为主 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300 | 400 | 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手术专业和非手术专业 |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 | 人次 | 300 | 400 |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
口腔 | 无病房 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800 | 800 | 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颌面外科 |
诊疗人次 | 人次 | 3000 | 4000 | |||
有病房 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400 | 500 | 口腔颌面外科等 | |
出院人数 (参与或作为治疗组组长) | 人次 | 350 | 500 |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数 | 人次 | 300 | 400 |
备注:
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平均半天(4小时)接诊不少于15位为1个有效单元。非急诊科医生
在5年期间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中医治疗技术,因受手法操作时间限制,工作量按照
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不考虑治疗病人数量。
2.肾内科学专业透析工作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计算;传染病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时间和会诊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3.全科医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下基层指导工作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4.内镜诊疗5000人次(含内镜下治疗手术,晋升副主任医师至少500例,晋升主任医师至少800例,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均包括)为消化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一。
5.呼吸内镜诊疗200人次(含呼吸内镜下检查与治疗,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均包括)为呼吸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一。
6.心血管内科学和神经内科学及其他有介入治疗的专业可参照手术为主临床专业执行。
7.整形外科学和计划生育学专业的工作量指标不含出院人数,其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数调整为手术/操作人次数(含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数)。
8.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以主刀计算。
9.临床医学检验学专业中,形态、血液、微生物等亚专业申报条件为参与诊疗患者人次数,临检、生化、免疫等亚专业的申报条件为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10.由临床科室转岗到医院感染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次数、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医院
感染防控专业培训课时和督导考核工作数量等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工作量统计,且从事原专业工作量不得低于工作总量的50%。
附件3-2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公卫)
适用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主任医师 | 晋升主任医师 |
所有专业 | 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 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其中现场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督导、培训、讲座、咨询、义诊等活动)或在基层工作天数不少于60天/年。 | 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其中现场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督导、培训、讲座、咨询、义诊等活动)或在基层工作天数不少于60天/年。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寄生虫病控制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卫生毒理 地方病控制 职业卫生 环境卫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放射卫生 传染性疾病控制 |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现场调查 | 任现职以来,参与的各类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5个。 | 任现职以来,主持的各类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3个。 |
撰写报告 | 任现职以来,参与撰写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健康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公共卫生工作或项目总结(数据分析)、技术指导报告、质量评估报告、调研(督导)报告≥10个。 | 任现职以来,指导完成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健康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公共卫生工作或项目总结(数据分析)、技术指导报告、质量评估报告、调研(督导)报告≥6个。 | |
制定业务工作计划 (技术指导方案) | 任现职以来,参与制定计划(方案)≥10个。 | 任现职以来,指导完成、组织制定计划(方案)≥6个。 | |
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 任现职以来,参与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5项。 | 任现职以来,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3项。 |
备注:
1.附表中本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条件,其余工作量项目须至少具备一项。
2.参与的各类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事件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的领队或主要参与人之一,申报主任医师须为现场调查或者处置的领队(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3.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现场调查的主审或报告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报告第一主审(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4.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妇幼卫生监测报告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者或报告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报告第一主审(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5.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预案(报告)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预案或报告的第一主审(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6.公共卫生工作或项目总结(数据分析)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公共卫生工作或项目的负责人、总结(数据分析)审核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总结(数据分析)第一主审(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7.技术指导、质量评估或调研/督导报告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报告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报告的第一主审(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8.卫生业务工作计划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工作计划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第一作者(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9.技术指导方案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该技术指导方案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第一作者(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10.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中,申报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须为具体负责活动方案制定的主要指导者或撰写人前三名或者活动主要实施者,申报主任医师职称须为活动主要指导者或实施者(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
附件4
护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高职称 | 晋升正高职称 |
护理学 内科护理学 外科护理学 妇产科护理学 儿科护理学 中医护理学 | 护理工作量 | 1.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 2.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急诊护理记录、重症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护士记录、血液净化护士记录、分娩记录、导管介入手术记录等可在患者出院病历中提取的记录单累计不少于480条(1份病例按1条计算)。 | 1.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35周; 2.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急诊护理记录、重症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护士记录、血液净化护士记录、分娩记录、导管介入手术记录等可在患者出院病历中提取的记录单累计不少于240条(1份病例按1条计算)。 |
备注:
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2.由临床科室转岗到医院感染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次数、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医院感染防控专业培训课时和督导考核工作数量等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工作量统计,且从事原专业工作量不得低于工作总量的50%。
附件5
药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适用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高职称 | 晋升正高职称 |
所有专业 | 专业工作 时间 |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
医院药学 临床药学 中药学 | 处方/医嘱调剂与点评 | 调配处方数量不少于7万张(中药饮片5万剂),或调配住院医嘱数量不少于20万条,或点评门急诊处方不少于1万张,或点评住院医嘱不少于1500份,或参与静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10万组。 | 调配处方数量不少于6万张(中药饮片4万剂),或调配住院医嘱数量不少于15万条,或点评门急诊处方不少于1万张,或点评住院医嘱不少于1500份,或参与静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8万组。 |
药品采购 验收 | 采购、验收或出入库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 | 采购、验收或出入库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 | |
医疗机构制剂与炮制 | 完成制剂的配制、质量管理或检验不少于120批次,或制剂新注册或备案品种不少于8个,或完成膏方制备不少于250料(人次),或完成中药煎煮不少于1.5万剂,或临方炮制中药不少于300次。 | 完成制剂的配制、质量管理或检验不少于100批次,或制剂新注册或备案品种不少于6个,或完成膏方制备不少于200料(人次),或完成中药煎煮不少于1.2万剂,或临方炮制中药不少于200次。 | |
临床药学 服务 | 药学门诊不少于150个单元,或实施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人次,或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含用药错误/药品损害/药品质量事件)不少于120例,或完成治疗药物监测(含药物基因检测)不少于800例,或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2项,或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50次。 | 药学门诊不少于200个单元,或实施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人次,或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含用药错误/药品损害/药品质量事件)不少于100例,或完成治疗药物监测(含药物基因检测)不少于800例,或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5项,或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60次。 | |
教学科研 | 晋升周期内参与的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 | 晋升周期内参与的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 | |
药物分析 | 药品检验 药物分析 | 完成药品检验、复验品种数不少于80个/年且起草、复核、验证药物分析方法数量不少于5件/年;或审核药品检验报告品种数不少于100个/年且起草、复核、验证药物分析方法不少于5件/年。 | 完成药品检验、复验品种数不少于60个/年且起草、复核、验证药物分析方法数量不少于8件/年;或审核药品检验报告品种数不少于80个/年且起草、复核、验证药物分析方法不少于8件/年。 |
签发药品 检验报告 | 完成药品检验报告签发不少于100件/年。 | 完成药品检验报告签发不少于120件/年。 | |
现场检查 及审核检查 | 完成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现场检查不少于10家次/年且审核药品现场检查报告不少于30份/年;或完成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现场检查不少于5家次/年且审核药品现场检查报告不少于40份/年。 | 完成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现场检查不少于15家次/年且审核药品现场检查报告不少于20份/年;或完成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现场检查不少于10家次/年且审核药品现场检查报告不少于30份/年;或审核药品现场检查报告不少于50份/年。 |
备注:
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2.评价项目中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项目,其余项目须满足任意一项。
3.考核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员,其工作量可按不同的评价项目累积计算(按考核期内最低工作量为100%计,不同岗位累计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不低于100%)。
4.药学监护是指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直接的、与药物使用相关的药学服务,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与经济性。药学监护具体数量按照规范的住院或门诊患者的药历计算。
5.由临床科室转岗到医院感染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次数、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医院感染防控专业培训课时和督导考核工作数量等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工作量统计,且从事原专业工作量不得低于工作总量的50%。
附件6
技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适用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高职称 | 晋升正高职称 |
所有专业 | 工作时间 | 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
病理学技术 | 常规制片 | 20000张 | 15000张 |
冰冻制片 | 1000张 | 800张 | |
细胞制片 | 15000张 | 12500张 | |
免疫组化(包括特殊染色等) | 20000张 | 17500张 | |
HPV检测 | 15000人次 | 12500人次 | |
分子病理(包括FISH等) | 1000人份 | 800人份 | |
心电图技术 | 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 | 30000人次或3500人次 | 25000人次或2000人次 |
脑电图技术 | 脑电图 | 5000人次 | 5000人次 |
输血技术 | 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交叉配血、血栓弹力图、血浆置换等 | 5000人次 | 3500人次 |
临床营养 | 营养评估、营养咨询、治疗膳食食谱制定、肠内营养配制 | 2000人次 | 1500人次 |
适用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高职称 | 晋升正高职称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37500份 | 25000份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签发微生物检验报告数 | 10000份(医疗机构) | 7500份(医疗机构) |
原始记录(项次),实验数据(个),数据审核(条),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技术指导(人次)、报告(份)等相关工作 | 30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30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原始记录(项次),实验数据(个),数据审核(条),技术指导(人次),方案、总结、报告(份)、健康教育(次)、专业培训(次)等相关工作 | 3000 | 3000 |
卫生毒理 |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
理化检验技术 |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
消毒技术 | 消毒操作次数 | 7500次 | 5000次 |
病案信息技术 | 病历编码数量和审核修改病历编码数量 | 20000份和10000份 | 10000份和20000份 |
放射肿瘤治疗技术 | 模拟定位或治疗人次、放疗计划个数、计划验证数、质控操作等相关技术操作次数 | 12000次 | 10000次 |
核医学技术 | 操作例数 | 5000例 | 3000例 |
适用专业 | 工作内容 | 晋升副高职称 | 晋升正高职称 |
放射医学技术 | 操作例数 | 20000个部位或项 | 16000个部位或项 |
超声医学技术 | 操作例数 | 20000个部位或项 | 16000个部位或项 |
口腔医学技术 | 活动义齿支架制作 | 1200件 | 1000件 |
活动义齿排牙、装盒等后期制作 | 1200件 | 1000件 | |
固定义齿内冠制作 | 1200件 | 1000件 | |
固定义齿内冠饰瓷、修型 | 1200件 | 1000件 | |
椅旁数字化印模、计算机制作固定义齿 | 1200件 | 1000件 |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出院人次 | 1000人次 | 1000人次 |
备注:
1.附表中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项目,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
2.病理学技术:工作内容1-6项完成其中1项即可;或者完成2项,但数量上分别减半;或者完成3项,数量上完成每项的1/3即可。
3.心电图技术:如心电图及动态心电图兼顾的工作人员,任何一种工作量都没有达到,也可以一个动态心电图相当于15个心电图折算,总数心电图数量达到即可。
4.脑电图技术:数量为评审周期内总数量,为常规短程脑电图(记录时长>20分钟)的数量,1个长程脑电图(>6小时)可相当于5个常规短程脑电图换算。
5.口腔医学技术:工作内容1-5项完成其中1项即可。
6.由临床科室转岗到医院感染管理岗位的医务人员,可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数量、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次数、医院感染措施持续质量改进项目数量、医院感染防控专业培训课时和督导考核工作数量等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工作量统计,且从事原专业工作量不得低于工作总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