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市人社发〔2017〕39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