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事项简述 | 凡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包含网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办理材料 | 一、个人或合伙组织创业申请贷款需提交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花名及其身份证复印件★(6)公司章程及出资人名册★(7)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征信报告(9)银行、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带★号的项目为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需提供的资料。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贷款需提交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等一系列材料,建议申请单位电话或现场咨询办理。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按季申领 |
结果送达 | 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推荐至担保机构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个人贷款办理机构位于市级以及各县(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贷款位于市人社局就业科 |
咨询查询途径 | 0354-3075631 |
监督投诉渠道 | 0354-3075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