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事项简述 | 职工跨统筹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区转移,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
办理材料 | 转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 3、对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一份); 4、本统筹区内新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 转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统筹区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本统筹区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一份); 4、对方新单位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一份)。 |
办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当面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职工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0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二楼大厅失业保险10号窗口或咨询电话:0354-3075557 |
监督投诉渠道 | 晋中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54-3075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