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事项名称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事项简述 |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相关规定对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后,由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拨付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
办理材料 | 职业培训机构提供: 1、书面申请 (原件1份) 2、培训方案 (原件1份) 3、失业人员手册(复印件1份) 4、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5、培训情况书面总结(原件1份) 6、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及培训合格失业人员花名(原件1份) 失业人员提供: 1、经办机构批准的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培训机构颁发的结(毕)业证明 (复印件1份) 3、支付培训费用的票据(复印件1份)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资料齐全即刻办理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职工失业保险中心失业人员管理科 办理地点:二楼大厅失业保险9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0354-3075553 |
监督投诉渠道 | 晋中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354-3075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