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事项简述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
办理材料 | 1、转入的提供: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2)《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原件 2、转出的提供: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原件 |
办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当面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6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54-3075541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0354-307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