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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事项简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办理材料1、转入的提供: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2)《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原件                                                  

2、转出的提供: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原件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6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354-3075541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54-307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