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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简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流动就业符合转移条件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 转入的提供:

(1)个人或单位提供《个人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个人提交或转出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

表》(原件)或《山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和《山西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通知单》。

2.转出的提供:

(1)个人或单位填报《山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四

份);

(2)个人或转入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件)。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6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354-3075541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54-307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