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简述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流动就业符合转移条件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办理材料 | 1. 转入的提供: (1)个人或单位提供《个人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个人提交或转出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 表》(原件)或《山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和《山西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通知单》。 2.转出的提供: (1)个人或单位填报《山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四 份); (2)个人或转入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件)。 |
办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当面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6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54-3075541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0354-307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