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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简述未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恢复认证的,被羁押刑满释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疑似死亡通过认证和其他需要恢复的,由用人单位办理恢复待遇业务。
办理材料

1.无罪获释或刑满释放的出具相关材料和刑事判决书(原件,数据共享后、从

共享平台获取信息)。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7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354-3075543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54-307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