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事项名称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事项简述 | 未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恢复认证的,被羁押刑满释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疑似死亡通过认证和其他需要恢复的,由用人单位办理恢复待遇业务。 |
办理材料 | 1.无罪获释或刑满释放的出具相关材料和刑事判决书(原件,数据共享后、从 共享平台获取信息)。 |
办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当面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市人社局2层17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54-3075543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0354-307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