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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7月16日,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并公开发布,现转发你们。请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学习领会,搞好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

目前,省人社厅及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制度等,待按程序审定后印发你们一并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林燕  李岳松

话:3075645

 

件: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9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