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2017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新闻工作需要,现就2017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7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2.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涌现。

三、评审范围

申报参评人员须是在全市新闻单位(包括公开发行的有正式刊号报纸的报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县级以上新闻中心或政府新闻办)中,在新闻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二)学历条件。

申报评审者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资历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的任现职满4年,即为2013年底前任现职。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记者、编辑,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的,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四)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新闻领域的基本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2、申报记者、编辑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承担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新闻作品受到好评;有一定工作成绩,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一定研究,公开发表、出版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著作。

(五)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等开展工作的专业能力。

2.申报记者、编辑

(1)承担多项采编任务,代表作品受到好评。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省市级综合性报纸理论版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学术论文1篇以上,字数2000字以上。

(3)有1件新闻作品获“山西新闻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晋中新闻奖”二等奖,或有2件新闻作品获“晋中新闻奖”三等奖。从事夜班编辑、总编室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专学历申报记者、编辑的,专业工龄满15年,即为200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2件新闻作品获“山西新闻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晋中新闻奖”二等奖,或有3件新闻作品获“晋中新闻奖”三等奖。

(六)考核条件

申报中级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四年的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以上。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要进行脱产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

(八)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申报评审条件”的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以及第(五)条中的论文、论著要求,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

申报记者、编辑的,须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至少有1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或有2件作品获“山西新闻奖二等奖”或“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一等奖以上,或有3件作品获“晋中新闻奖”一等奖。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成果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申报审核。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报中级评委会。各县(区市)申报人员由县(区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中级评委会。

(四)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关于答辩 参加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未参加答辩或答辩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评审。答辩实行末位淘汰制。答辩内容包括:本人从事新闻工作经历简介,新闻工作的职责使命,新闻专业知识,时政知识,个人业务工作报告,论文答辩等。论文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县(区、市)”等表示。

(二)关于获奖 评审条件中的获奖要求,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完成的本专业作品,经政府规定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选定相应等级奖项的获奖人员。本人须有评奖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一件作品多次获奖,一律以最高奖励一次性计算。新闻作品集体奖须附原始发稿签批单复印件,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关于论文 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完成,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并与本人实际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论文要结合工作实际,有一定学术水平。如发现论文抄袭造假,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四)关于申报评审第二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评审其它系列任职资格的,应坚持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相近与一致并只允许同级或低于同级转评的原则,并应有相应的试用期(一年以上)。具体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由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其申报材料送评委会评审。不允许在转系列的同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所填报的反映本人学历、任职经历、专业能力、业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均以原始证件、文件和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为准。除此以外,一切证明材料均无效。

1.单位推荐报告、审核意见函、三公示证明文件。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审核意见函对照申报条件,写明申报人符合哪些条款,每人一份不混用,连同三公示证明文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破格晋升者还须申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4份,初级一式3份(需胶封)。申报人员政审情况、学历、业绩、成果等要如实填写,由报送单位负责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中级申报人员填报《晋中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推荐表》,一式2份。

3.业务总结及代表作品。指任现职期间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业务总结及本人单独或第一署名在任职单位(报、台、网)公开发表且与工作岗位相符的新闻稿件、编排版面、摄影资料、音视频资料播出版文稿、节目策划案等代表作品3篇(版、幅),要注明刊播的时间、体裁、版面、栏目等。业务总结不超过2000字,代表作品字数不限,均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8份。

4.相关表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聘书以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要提供原件并复印件。各类证件一律用A4纸复印,与业务工作总结、代表作品等按目录装订成册。封面用淡蓝色,标题为“新闻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并注明姓名、单位、拟评资格;封二为卷内目录,标清序号、内容及页码。材料装订不合规格的不予受理。

5.答辩论文。申报中级提交的答辩论文,应为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合作完成。论文须用A3纸打印,一式5份,加盖推荐单位及各县(区、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

6.上述申报评审纸质资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注:审核意见函贴于牛皮纸袋封面),由单位统一报送,中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0日,过期不予接收。报送地点: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市委主楼621房间)。联系人:谷丽娟,电话:2636127。

7.本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资料和表格,请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jz.hrss.gov.cn)或晋中新闻网(www.sxjzxww.com)进行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