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详细内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5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事项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材料1.申请书(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证据材料(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zldrszcy@163.com,纸质版送至晋中市榆

次区龙湖大街141号市人社局106室)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时限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结果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30-18:00(夏季)15:00-18:00
办理机构及地点办理机构: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市人社局106室
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354-3075510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54-307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