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事项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
事项简述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办理材料 | 1.申请书(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证据材料(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zldrszcy@163.com,纸质版送至晋中市榆 次区龙湖大街141号市人社局106室) |
办理方式 | 现场受理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
结果送达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14:30-18:00(夏季)15:00-18: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 办理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市人社局106室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54-3075510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电话:0354-307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