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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报到时间:20251025日早6:30

报到地点:晋中市人民警察训练管理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71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于体检当天当场向考生收取,体检费用450元(仅收取现金),并出具票据。复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

依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配套制度,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岗位)等规定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或信息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及时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4.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持平和心态,切勿熬夜、饮酒,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根据体检要求,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

6.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未完成的体检项目待影响因素消除后补检。

8.体检当天请勿化妆,勿穿连体衣裤,建议穿着便于检查的宽松衣物,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避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或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六、补检、复检

1.月经期间和怀孕、受孕女性受检者应提交情况说明,未检项目的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对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提出复检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考察

组织考察前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八、递补

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确认放弃,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于2025102318:00前提交放弃体检、考察的申明。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确定递补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54-3071368,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单.xlsx


 

晋中市公安局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