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三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晋劳社厅发〔2007〕152号)的要求,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1起营利性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工案件。
一、灵石县翠峰镇畅通练歌房招用未成年工案
灵石县翠峰镇畅通练歌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729MA0KRG321C;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法定代表人:刘畅。
2024年9月20日,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灵石县翠峰镇畅通练歌房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发现存在招用未成年工问题;2024年9月25日,灵石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法人赵帅做询问笔录.
经查,灵石县翠峰镇畅通练歌房招用1名未成年工事实清楚。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按时履行并缴纳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