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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中市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全市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社发201824号


各县(区、市)“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有效提升全市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履职创新意识,扎实推进“三基建设”,根据省委“三基建设”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全省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42号)及市委“三基建设”办公室《全市“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行动方案》(市学明电〔2018〕1号)、《关于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三基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市学明电〔2018〕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组织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并重,提升干部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培养干部在任何岗位都努力成为行家里手、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实现干部队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有机统一,高素质与专业化有机融合,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本单位年度干部专业能力培训计划。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增强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八种本领”,服务我市“决战转型综改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能源革命先行区、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四个目标定位,结合“五大培训工程”,以行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规程、任务执行为重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系统2018年度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计划,着力抓好集中培训,做到培训“有规划、有分类、有管理、有考核”。专业能力培训要应训尽训,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56学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等作为必修课程,设置不少于8个学时的课程。在岗但没有进行过岗前培训的人员,单位须及时安排补训6月底前,各单位要完成在岗但没有进行过岗前培训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能力提升档案。各单位要以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提升素质能力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提升学习型单位建设水平为目标,对干部个人能力提升实行痕迹化管理,将年度个人能力提升计划、能力提升培训情况、专业能力测评情况、能力提升情况总结等内容列入个人能力提升档案。对个人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考核结果等重要信息要归档留存,实现对干部个人能力提升有记录、有督促。5月底前,各单位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能力提升档案(附件2),做到培训全程留痕归档。

(三)全面完成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能力标准、训练大纲及评价标准,全面开展专业能力测评工作。7月底前,25个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附件5)全面完成本系统(包括本单位)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测评工作。8月底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委机要局、市档案局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完成市直各单位信息、督办、文秘、信息技术、财务、统计、机要、档案等岗位专业能力测评工作。其中,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信息、督办、文秘专业能力测评;市经信委负责信息技术专业能力测评;市财政局负责财务专业能力测评;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专业能力测评;市委机要局负责机要专业能力测评;市档案局负责档案专业能力测评。9月底前,其他市直单位在制定出台本单位专业能力标准、训练大纲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完成本单位干部职工专业能力测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时,要开展基本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评由25个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上述7个岗位专业能力测评牵头单位、其他市直单位自行组题制卷、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基本知识类占30%,能力提升类占70%,试题应包括填空、单选、多选、判断分析、案例分析等内容。根据测评成绩确定测评等次,测评等次原则上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合格标准为60分,优秀等次比例不应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30%。测评不合格人员,须接受培训和再次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上岗。55周岁(含)以上人员不参加测评,测评实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参加测评人员年龄条件,不参加测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低于50周岁(含)。

各县(区、市)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要参照市里做法同步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别是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强化示范引领。市直岗位专业能力测评牵头单位和市级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按照规定的时限,推动相关岗位和本系统专业能力测评工作落实。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岗位专业能力测评和行业系统专业能力测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相关测评。

(三)做好相关情况的报送和总结工作。市直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年度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计划备案表(附件1)报市人社局。25个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7个岗位专业能力测评牵头单位于每月底向市人社局报送测评工作简要进展情况,于9月底前将干部专业能力测评工作总结、干部专业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附件3)、岗位专业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市人社局;其他市直单位于10月底前将干部专业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报市人社局。10月底前,市直各单位将本单位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作总结各县(区、市)将本县(区、市)干部专业能力测评情况和相关岗位专业能力测评情况汇总后连同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

人:张  

联系电话:0354—3075625

电子邮箱:jzgwyzwpxk@163.com

 

附件:1、年度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备案表

2、干部个人能力提升档案登记表

3、干部专业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

4、岗位专业能力测评情况统计表

5、25个市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中共晋中市委“三基建设”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