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方式 公开招聘办事大厅工作人员 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方式公开招聘20名市人社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保险经办协理和就业服务协理20个岗位。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晋中市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9:00-12日18:0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辅一楼大厅

3、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在异地人才市场存放的,由异地人才市场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

6)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4、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现场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市发改收费字[2016]191号)考试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7日至8日到市人社局辅一楼领取准考证。

六、 考试、体检

考试只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社保基本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取百分制。考生参考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考试时间:5月12日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见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

由局统一组织在市公立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七、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主要是对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培训

拟招录人员岗前培训由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聘用),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2100.00元计发,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由局机关纪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3075670